五项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6-02-23 信息来源: 点击:
五项例会制度
1、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参加人员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政法重点工作和市委政法委机关重要工作事项,研究政法系统和市委政法委机关人事工作。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经分管副书记提出意见,并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意后,可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2、市委政法委委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参加人员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精神,研究解决政法工作重要问题,部署推进全市政法重点工作。
3、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参加人员为市委政法委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或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指定人员主持。主要内容为研究市委政法委机关重要事务。
4、汇报交流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常务副书记主持,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汇报内容为各科室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5、业务例会制度。每周举行一次,周一由主管副书记主持,分管科室负责人参加,汇报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