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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6-02-23 信息来源: 点击:


  日前,市纪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双节”,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廉洁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纪律上远离违纪红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守纪律规定。“双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及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擅离职守、不请假外出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10.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酒局”、“牌局”等活动。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把“双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于律己,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对“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早检查,有效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双节”假期,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特别是基层纪委(纪检组)要结合实际,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加密监督检查的频次,扩宽监督检查的范围,提升监督检查的效能,发现问题快查快办。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377-12388、155399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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