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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阳市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06< 信息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南阳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共南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 中共南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方面的政策性措施。

     2、指导全市“三农”工作,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3、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等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出建议。组织编发农村工作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4、督促、指导全市农村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深化农村改革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5、督促、指导全市社会评议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涉农部门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

     7、组织、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革命老区建设与发展。

    二、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构成

    依据宛发〔2014〕29号文件设立中共南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正处级规格,人员编制31人,设综合科、农村信息和调研科、农村改革科、新农村建设科、革命老区发展促进科等5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南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是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中共南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农办2018年收入总计498.92万元,支出总计498.9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498.92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35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49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2万元,占72%;项目支出142万元,占29%。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农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8.92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3.8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20 %              。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办2018年,三公经费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费6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单位工作内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498.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及各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河南省南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全是一般公务用车,公车改革后只有2辆,帐上未减),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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