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市统一战线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反映,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我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工商界社团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长。
六、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七、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八、指导县市区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管理台联、侨联及海外联谊会、谢氏宗亲联谊会、统战理论学会、黄埔同学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的工作。
九、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市对台工作规划,组织对台宣传,联络台胞台属,协调对台经贸与交流,处理全市涉台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